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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潘婷三分钟奇迹”“多半袋面”“壹号土”猪肉、“千禾0”酱油……你以为这些描述的是商品特质,其实都是注册商标。一段时间以来,一些商家在商标注册上玩起文字“套路”,误导消费者,相关话题多次冲上热搜,已然成为不容忽视的市场乱象。
其实,这些商标的文字套路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商品某些特性的心理预期,通过精心设计商标来制造信息差。像“山里来的土”鸡蛋,能让人联想到原生态散养;“树上熟”水果,听起来肯定是新鲜成熟的。利用拆分词汇、夸大描述、模糊标注,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间陷入“套路”。等把商品买回家才发现,哪有描述的高品质,全是商标套路的噱头。
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,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从法律条文来看,其目的十分明确,就是要防止商标误导消费者,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商标审查存在主观性和差异性,不同的审查员对欺骗性和误导性的判断标准有主观偏差。比如,对于“山里来的土”这样的商标,单独审查时可能觉得只是表述有些特别,不具有明显欺骗性,但与外包装上的鸡蛋组合使用时,就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土鸡蛋。同时,部分商家利用一些隐蔽手段规避审查,把具有误导性的完整词汇进行拆分,如将“壹号土猪”拆分为“壹号土”和“猪”分别申请注册,拆分后的商标与商品特点的关联变得不那么直接,难以识别其潜在的误导性,从而使这类商标得以通过审核。
从根源上防止此类行为,还需在持续优化商标审查细则上下功夫。对于一些容易引发歧义的词汇,需要制定明确的判断指引与适用规范,以减少因主观理解差异导致的审查偏差,确保审查尺度的统一性。此外,审查环节需突破单一文字材料的局限,要将商标与商品结合后的市场呈现纳入评估范畴,通过模拟实际使用场景,预判其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误导性,从源头遏制潜在风险。
审查并非终点,后续监管机制的强化同样关键。对于含描述性词汇的商标申请,应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具体使用方式与宣传路径,以便全面评估其实际影响;对已注册商标实施动态抽检,一旦发现实际使用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,需要及时进行纠正与处罚。今年3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明确禁止预包装食品标签使用“零添加”等误导性表述,为制止食品标签乱象提供了刚性约束。
商标文字游戏多次冲上热搜,足见市场对套路式营销的容忍度已越来越低。对经营者来说,商标不是任意标注的营销口号,而是对品质的真实承诺。少一些投机取巧的抖机灵,多些打磨品质的真功夫,才是锻造商品“金字招牌”的正道。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李思雨)